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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铐住医生 廊坊、三河两级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嘉定刑事律师  

副所长铐住医生

联合早报网讯,针对网上流传“派出所副所长给医生上手铐的信息”,河北廊坊公安部门3月22日晚间表示,现场警员带有执法记录仪,廊坊、三河两级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将会及时发布信息。

据澎湃新闻报道,3月22日中午,有网友通过微博称,3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河北廊坊三河市南城派出所副所长牛磊带领多名警察和防爆队员,陪同两位老人前往三河市医院急诊外科就诊。由于多名警察反复进出诊室,严重影响其他患者就诊,周医生提醒他们走其他的门。牛磊因此与周医生、张医生发生争吵并相互推诿。

随后,牛磊称医生妨碍执行公务,命令多名警察将张医生按倒在地上,双手背着给戴上手铐,并欲将带上警车,在其他医院同事的阻拦下没有被带走。手铐被戴了一个多小时,在三河市公安局副政委刘学文到达现场后,才给张医生打开手铐。

这名网友还附上了四张现场照片,其中两张照片中,一名身穿白色医务人员工作服的男子双手被手铐拷在身后。

对此,三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三河”于3月22日下午发文表示,关于近日网上流传副所长给医生上手铐的信息,三河市公安局正在调查,待事实调查清楚,官方将第一时间向网友予以公布。

廊坊、三河两级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阻碍警察执法如何认定以及处罚对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职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所进行的职务活动,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命令在其他时间和场所内的职务活动。另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依法执行职务,即所进行的职务活动在他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动植物检疫人员对动植物的检疫;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等。本行为的阻碍,是指采取非暴力的行为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执行职务活动,如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法。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私利;有的是与工作人员有私怨,趁机发泄、报复;有的是为了袒护他人;等等。行为人的动机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但可以作为处罚的情节。

根据本条规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是指经教育劝导后仍阻碍执行职务的,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不良影响和较严重后果的等情况。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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