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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意外女孩被夹断头维护保养工担刑责获刑11月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嘉定刑事律师  

  深圳电梯夹断女孩头部致死案被告一审获刑11个月

  去年5月,深圳鹏程医院实习女医生王某某乘电梯时,因电梯运行出现意外,王某某头部被卡电梯外致死。4月14日,深圳市罗湖法院发布消息称,吴某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电梯夹断女孩头部致死

  2013年5月15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笋岗东路长虹大厦1号电梯内,深圳鹏程医院的实习医生王某某乘坐电梯下行,电梯到达3楼时,未与3楼的楼层地面停平,门却打开了一半,王某某刚把头伸出电梯,电梯突然继续下行,她的头部被卡在电梯外,电梯最终停在负一楼。王某某因动脉破裂、大量出血当场死亡。

  事发前发现漏油未处理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出示的事故鉴定报告指出,电梯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是发生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制动力矩不足的原因是制动鼓与制动闸瓦之间摩擦表面存在润滑油。

  吴某表示,他在5月5日、12日两次的日常检查中,都发现了一点点漏油,但认为不严重,而且更换油封是个很大的工程。他只是打电话告知上级领导,上级表示知道了,会找机会把油封换掉。

  被告一审获刑11个月

  公诉机关认为,根据物管合同及吴某所在公司的安排,被告人吴某负责长虹大厦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吴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能确保长虹大厦的电梯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吴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法庭上,被告人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承认控罪。

  宣判后,被告人吴某当庭表示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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