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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戒毒管理局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8日 嘉定刑事律师  
市戒毒管理局按照推进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和社区康复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积极做好承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职责各项工作。近期民警派驻试点区县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全面实施、稳步开展。一、加强对接,主动融入大局稳妥推进。一是及时成立专班。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三是做好试点准备。积极牵头,成立由市戒毒管理局和浦东、奉贤、长宁和普陀四个试点区司法局共同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二、加强设计,合理构建工作体制机制。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市戒毒管理局、区县司法局、街道乡镇纵向分工,公安、民政、社工、居村委横向协作,以区县司法局为执法平台,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安、司法、禁毒办、街道乡镇“四位一体”管理体系中的工作定位,集协调、指导、处置、监督职能一体,做到纵横交叉、依托平台、执行到点、无缝衔接。三是确定民警职责。明确派驻民警负责组织签订协议、协调日常管理和帮扶救助、协调实施评估干预、指导社工工作等具体职责。三、加强引导,切实做好民警选派工作。一是加强选派人员把关。针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选拔有经验、作风正、责任心强、综合能力比较突出的民警。二是坚持所区对应、因需选派。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覆盖全市所有17个区县的要求,分别对口若干区县进行民警派驻。三是实行双向选择和组织调配相结合。着力选派一支适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需要的民警队伍。四、加强培训,提升基层一线执法能力。一是强化培训纪律。严格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二是强化培训内容。科学设置教学课程,内容包括职业素养、戒毒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实务、警务技能等。三是强化培训实效。建立日专题讨论制度,开展日授课内容交流研讨,引导民警边学边思,以学促用。五、加强试点,探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新模式。一是优化运行模式。二是推进平台建设。三是健全制度规范。通过试点,逐步制定民警工作标准、考核目标、操作流程,优化各类文书流转程序,健全工作台帐。通过总结经验、提炼模式,为年内全市推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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