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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司法局田林社区司法所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1日 嘉定刑事律师  
该局田林社区司法所针对田林地区服刑人员的特点,提出了“五个回归”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目标,并积极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发挥社工、帮教志愿者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探索有效工作方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06年至今,田林地区一直保持刑释解教人员零重犯率,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仅1例。目标一:力求法律认识上回归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田林地区的社区服刑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属于经济类犯罪或职务犯罪,他们一般服刑表现较好,但对所犯罪错始终认识不清,认为自己的罪责只是偶然的业务过错。于是,司法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律师与社区服刑人员的结对教育活动,邀请与社区签约共建的律师在服刑人员被宣告缓刑、假释之日起两周内开始介入,通过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开展集中教育,宣传基本法律知识,尤其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制教育,增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及遵纪守法的意识。在每次集中教育讲座之后,还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提问发言,坦诚自己对于法律认识上的困惑与问题,在大家充分讨论之后,由律师给出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这种方式,许多矫正对象走出了原先的法律认识误区,提高了法律学习的主动性,逐步实现了法律认识上的回归。目标二:力求行为回归为了使社区服刑人员为社区服务的同时尽快的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田林社区司法所在原有公益劳动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形式,将公益劳动制度精细化,根据服刑人员闲暇时间与犯罪类型的不同,进行进一步的劳动分类。一方面,将时间较充裕的服刑人员安排在公益劳动基地参加劳动,将只有周末及晚间有空的服刑人员安排在居委会劳动,将一些补偿性公益劳动的服刑人员安排在原单位进行劳动。另一方面,根据犯罪类型灵活安排,如安排经济类罪犯或者知识水平较高的罪犯前往敬老院,为老人们读书、看报;安排主观恶性较重的服刑人员从事护绿、清扫等公益劳动等等。许多帮教对象在公益服务中提升了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此外,街道还组织公益才艺表演、文化活动等等,让社区服刑人员充分发掘自身的价值,尽快的走向社会,实现行为的回归。目标三:力求劳动素质回归在帮教过程中,司法所更注重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和参与社会就业竞争的能力,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社区职业技能培训的整体规划,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帮教对象,司法所根据“本人自愿、专业自选、政府组织、免费培训”的原则,以集中教育为基础,通过个别教育、组织参加有针对性的劳动技能培训、文化补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的培训,如开设专题讲座为帮教对象讲解面试技巧和劳动合同法。通过培训,有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开办了物流公司和饭店,还有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后用劳动所得向社会捐款。目标四:力求心理回归在心理疏导方面,田林司法所注重把握特殊群体心理矫治的特点和规律,除了邀请社会学、心理学专家从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层面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负面心理,重塑他们健康的意识之外,还在安排社工与社区服刑人员“一对一”谈心的基础上,组织服刑人员亲属对服刑人员定期走访和劝导。司法所坚持因人施教,一把钥匙打开一个心结,根据矫正对象的心理需要,结合其犯罪历史、犯罪原因、心理类型、心理特点、现实表现等,研究制定心理矫正个体方案,进行心理分析,适时心理咨询,实施心理矫正,帮助矫正对象树立正常心态、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排除犯罪诱惑力、加强外界抗干扰力,树立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信心。同时,司法所以社会服务为矫治平台,开展实践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净化思想,平和心态,以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重塑自我。目标五:力求人生价值回归司法所的同志深知,回归人员面对各种各样的生存压力,重获新生与重步歧途可能就在一念之间,因而充分发掘各种形式让回归人员发现自身正面的社会价值,增强重新选择人生的信心和勇气。司法所经常动员回归人员发挥自己的才干,选择自身的特长为社区作出贡献。社区已有相当一部分回归人员通过发挥自身的特长在公益服务中表现突出,如为社区的孤寡老人、社区敬老院表演节目等。他们感到,通过无私地向他人奉献,自身的价值得到了体现,并表示今后将积极地面对生活,继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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