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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司法局四措并举 确保清明节平安稳定

发布时间:2016年2月9日 嘉定刑事律师  
清明节前夕,张湾区司法局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社会平安稳定工作。 “强宣传”,有效加大基层安全法制宣传力度。为应对“清明”、“春耕”这一森林火灾高发期,张湾区司法局广泛开展各项基层安全法制宣传活动,着重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群众要文明祭扫,提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开展祭奠活动,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深调处”,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区司法局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开展地毯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明责任”,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走访稳控工作。实行“三定三包”(定对象、定责任人、定帮教任务,包帮教、包管理、包扶持)工作机制,要求基层司法所严格落实矫正监管安全措施,强化帮教责任意识,密切关注矫正帮教对象行踪动态,劝阻和制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大型联宗祭祖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履职责”,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在特别防护期期间,推行局机关值班制,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各地情况汇报,时时掌控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因信息不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而引发的重大事件发生。 郭承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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