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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14份保险后杀害双亲 辩称目的不为骗保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3日 嘉定刑事律师  
“法院认为,被告人不能正确对待父母因生活琐事对其的抱怨,为达到骗取高额保险赔偿金的卑劣目的,残忍将生养其成人的双亲杀害……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29日,随着这起在张掖引起轰动的弑双亲骗保案的一审宣判,28岁的沈某杀害父母骗保的前因后果也首度走入了公众视野。

  案件回放

  父母意外死亡 嫌疑人竟是儿子

  今年3月26日上午8时,张掖市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农民曹某像往常一样去地里干活时,发现路面上有些点点滴滴的血迹。上午9时15分,曹某在当地泄洪桥西侧的沟渠里看到了一辆倒扣的农用架子车,而且从车底露出了两条人腿,架子车底板上有大量血迹。

  曹某没敢再走近细看,赶紧将这一情况给村支书进行了汇报,村支书接到曹某汇报后,立即向靖安乡派出所报了案。9时20分,靖安乡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勘查,发现架子车下压着一男一女两具尸体,死者的年龄在50岁左右,是当地农民沈强和李梅(均系化名)。

  随着警方的介入,张掖市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的静谧被打破,一起灭绝人伦的杀人惨案震惊了整个村庄……

  当日中午12时,在村民眼中表现良好、与他父母关系和睦、平日孝顺的靖安村28岁农民沈某,被警方当作嫌疑人带走。沈某与父母的死亡究竟有怎样的关联?带着诸多疑问,警方开始了深入调查,而此时,保险公司的14份意外伤害保险引起了警方关注。

  原来,自2011年8月至今年3月,沈某曾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以意外伤害为主要险种的保险共14份,被保险人均系其父母,受益人均为他自己。作为受益人的沈某,是否是为了骗取保险而弑亲杀人?

  审理查明

  为琐事起争吵 设骗局杀双亲骗保

  经法院审理查明,沈某系被害人沈强、李梅的独子。2008年,沈某贷款在甘州区靖安乡靖安村六社的荒地上修建了养殖场,其父母平时在养殖场吃住,为沈某饲养、看护羊只。农闲时,沈某在外打工,他的父母沈强和李梅住在养殖场饲养看护羊只、干农活,因为较为辛苦,二老时常抱怨沈某不体谅父母的辛苦,沈某因此产生怨恨,多次与父母发生争吵,曾赌气欲将羊只卖掉,被父母及亲戚劝阻。2011年以来,沈某在多家保险公司给其父母购买了主要险种为人身意外险的多份商业保险。

  今年3月25日晚6时,沈某与父母在养殖场吃饭时,母亲李梅再次提及他们在养殖场种地、放羊的辛苦,引起沈某的不满,双方发生争吵。恰逢当日下午保险公司业务员刘某曾电话告知沈某为其父母所办的保险将于3月26日到期,问沈某是否续保,沈某遂产生了杀死父母骗取高额保险金的恶念。当晚10时30分,沈某在养殖场故意说起了放羊的事情,再次与父母争吵。之后,沈某拿起养殖场院内一根木棒,将其父母杀害,并将两具尸体用畜力车拉至甘州区张靖公路22.5公里处的农用泄洪桥后,连车带尸体推下桥,制造了畜力车跌落桥下致被害人死亡的假象。

  3月26日上午9时50分,保险业务员刘某再次电话确认沈某是否续保时,沈某答应续保并让刘某先行垫付保险金。刘某遂给沈某父母办理了意外保险5份,并垫付了保险费。

  归案自述

  亲子杀心已起 亲人难逃厄运

  据沈某的亲友证实,沈某年轻、性子急,有时与他母亲产生矛盾也争吵,但没有其他劣迹,对待父母也比较孝顺,也很勤快,没有与父母产生过大的矛盾,农闲时在外面打工。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亲人眼中视为孝子的沈某为何会在转瞬之间变成恶魔?归案后,沈某自述了案件详情。

  沈某称:“我是独子,父母住在位于靖安村六社东面的山坡附近给我看羊放羊。因为父母看羊和平时干活的一些事情,我与父母吵过架,他们说是我把他们从家里赶了出来,让他们住在猪圈修的房子里,还让他们看羊、放羊,他们很累。我听了这些很生气。年前我就去山坡赶羊,打算把羊赶出来卖掉,这样父母就不说他们累了,结果没赶成,因为父亲把家里的亲戚叫了过来劝说了我。3月25日下午6时吃饭的时候,我母亲又开始唠叨,说我把他们赶到了山坡上,他们又种地又放羊很辛苦,这样非把他们累死。我听了很生气,就和他们吵了起来,再加上保险业务员给我打电话说我父母的保险3月26日就到期了,心里就有了一个想法,如果父母在保险合同期内发生意外,我可以获得60万的保险赔偿。既然父母说我把他们赶到了山坡上,他们又苦又累,他们的保险也到期了,我还不如把他们打死,让他们彻底到土坑里休息……”

  法院判决

  为骗保杀双亲 一审判决不孝子死刑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沈某无视国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沈某的辩护人关于沈某实施杀人行为的目的并非为了骗取高额保险金,主观恶性小的辩护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辩护人关于本案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引发;家庭教育的缺失致使被告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是造成本案发生的原因之一;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无前科,是偶犯初犯;认罪态度好等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相符,予以认定。但要求对沈某从轻判处的意见,法院认为,沈某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矛盾,对父母的抱怨心存怨恨,丧天良,灭人伦,为骗取高额保险金残忍杀害双亲实属罪不可恕,依法应从严惩处。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无视伦理国法,不能正确对待父母因生活琐事对其的抱怨,为达到骗取高额保险赔偿金的卑劣目的,借父母抱怨为由,事先预谋,设计骗局,残忍地将生养其成人的双亲杀害,其犯罪动机卑鄙,作案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故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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