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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接订单再盗窃 男子专偷三轮摩托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4年8月13日 嘉定刑事律师  
三轮摩托车是非常便利的运输工具,很受商户、农户的欢迎,一男子抓住这一商机,接单“发货”,二年内疯狂盗窃17辆,价值12.6万元。2013年1月2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桂如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0年12月13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刘桂如窜至新干县金川镇某小区,使用随身携带的液压钳将一辆“隆鑫牌”三轮摩托车前轮防盗锁剪断,将车推到偏僻处,然后又用随身携带的电路扳机撬开摩托车电源锁,将摩托车盗走,骑到丰城市泉港镇以800元价格卖给钟海军。如此便宜的价格就能买到价值5仟多元的三轮摩托车,这一消息在当地不径而走,刘桂如一下子接了许多“订单”。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9月期间,刘桂如使用相同手法,在新干县境内盗窃三轮摩托车17辆,价值12.6万元。后被丰城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桂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使用开锁工具,先后作案17次,盗得三轮摩托车17辆,所盗财物价值人民币1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罪名成立。故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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