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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废除死刑的理由分析 醉驾拘役对子女影响是怎样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日 嘉定刑事律师  Tags: 没能废除死刑的理由分析,醉驾拘役对子女影响是怎样

 韦振亮律师,嘉定刑事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没能废除死刑的理由分析

  核心内容:主张废除死刑的浪潮一浪接一浪,国内外越来越多人反对适用死刑,但是具体到一个国家的具体国情,一个制度的存废应该考虑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量,逐步推进,切忌盲目鼓吹。以下就由为你详细介绍。


  作为个体来考量,对个体生命的关怀和死刑泛滥的恐惧,让我们对国家继续执行死刑很是不能理解。但是,作为一个国家而言,一项制度的存废,尤其是像死刑这样一项重要制度的存废,考量的往往不只这些。


  一、我国没能废除死刑的原因分析:


  在一个具体的国家制定法律政策时,废除死刑的决定只能建立在普遍的高道德水准的假定上和杀人案件发生率极低的事实基础上。


  赞成者最根本的理由就是生命神圣的观念。基于生命神圣的命题产生的第一个道德律令,不是反对死刑,而是一个普遍的律令:人不能杀人。尽管我们赞成国家应该预防犯罪,但是没有任何国家可能真正杜绝杀人案件。在杀人案件发生并被发现之后,国家如何重申禁止杀人的律令呢传统的刑法主张运用死刑。也许在客观上死刑并不一定起到减少杀人案件的作用,但是死刑起到了一个根本的作用,那就是不给私自杀人留下任何空间。如果国家放弃了死刑。由于杀人的人不用偿命,禁止杀人的律令也因此丧失了绝对性。这在逻辑上给普遍的杀人行为留下了无限的空间。从逻辑上说,死刑无疑是不可废除的,至少对于杀人的案件来说。


  赞成对杀人案件也废除死刑的理由是生命的神圣性。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一点,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不尊重生命的话,而在这样的社会剥夺国家的死刑权力,其结果只能是宽容杀人犯,促长不尊重生命的风尚,和自己的道德前提南辕北辙。


  犯罪的普遍性与刑罚的权威性决定是否应该保留死刑。


  由于非杀人罪行违背的不是;人不得杀人;的律令,而是其它的律令,我称之为;人不得伤害人;。这里;伤害;可以做广义的理解,不局限于身体的伤害,这里的;人;也不局限于个别的人,可以包括公众。在这种情况下,死刑的运用本质上遵循了类推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我们把极端严重的伤害行为;视为杀人;。;视为;表示;不是;,是类推。除了这种;类推;的情形,死刑的存立还有另一种实际的理由。那就是,任何其他现有的刑事手段都不足以树立;人不得伤害人;的律令的权威。


  而这还需要另一个事实判断来支持,那就是某种类型的犯罪相当普遍。当然,犯罪的普遍性除了社会的原因,还有制度原因。制度不能是简单的禁令,当制度空隙很大时,制度本身就诱导人们违法、犯罪。在一个从法律虚无主义向法治过渡的国家,在一个社会巨变的历史阶段,犯罪的诱惑剧增。为此,国家只能指望用重刑来维持起码的秩序。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倘若某类犯罪并非普遍,即便其他刑罚措施不足以树立;人不得伤害人;的律令的权威,死刑的运用也不具有足够的客观理由。当法律制度完善稳定之后,犯罪的空间越来越小,事后的重刑就应该可以少用了。


  在中国谈论死刑的存废,必须考虑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具体某类犯罪是否可以废除死刑,主要考量以下两个因素:


  1、该类犯罪是否会危及主权权威


  2、废除死刑之后,主权者是否有替代手段维持主权权威






醉驾拘役对子女影响是怎样

  对于现在的很多刑罚都是会在人生履历当中留下污点的,甚至有一些是会影响自己的子女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酒驾对于子女是否有影响。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醉驾拘役对子女影响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醉驾拘役对子女影响是怎样


  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最终是要被追究刑事的。


  被追究刑事后,会影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参军、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考取军校、事业单位招聘、银行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录取的。


  二、拘役期限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拘役制度缺陷


  拘役刑作为一种短期自由刑,与其他种类的短期自由刑一样,存在不足之处。而这些短期自由刑本身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具体的执行制度方面。


  其一,实践中,拘役刑的执行常常是在看守所内执行,将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放在专门的拘役所内执行的极少。由于看守所内关押的大部分是尚未被判决的刑事被告人,其中既有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也有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既有初犯,也有主观恶性较重的累犯,成分十分复杂。而拘役犯都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将拘役犯与其他犯罪分子关押在一起,易发生交叉感染,使拘役犯增强犯罪技能,增加主观恶性,强化犯罪意识,增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巩固了犯罪心理结构。


  其二,对于服刑人员的教育和改造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但是短期自由刑的刑期是有限的,容易形成服刑人员改造期与服刑期之间的矛盾。由于拘役刑期较短,其惩罚功能弱,不具有刑罚的威慑力,以致无法达到改造效果。


  其三,拘役刑执行中和执行后的;后遗症;多。如罪犯可能因受刑而失业、失学、婚姻家庭破裂,子女的教育培养、家庭的经济生活等也将受到不良影响。罪犯服刑期满,无论是否得到改造,都会在升学、就业、婚恋等方面受到歧视和阻碍,从而对前途失去信心,复归社会困难。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醉驾拘役对子女影响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对于这样一个犯罪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多多注意小心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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